法治是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最稳定的保障,发挥*建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建+法治营商”工作平台,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徐州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有效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切实促进房地产、建筑业市场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惠民企”专项行动有效实施,徐州中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建引领作用,通过开展类案专项司法调研、召开商会、企业、法院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实地答疑解惑等活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民办实事、为行业做指引、为企业谋发展,有效服务和保障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实践调研学习,夯实服务保障基础
住有所居,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础性组成部分,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的一贯*策方针。在充分了解涉房产类案件审理专业性的基础上,坚持*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有机结合,强化审判调研工作,做到调研要常态、分析要深入、思路要清晰、对策要实效。年9-10月,由院领导张向东牵头,对全市法院房产案件开展专项调研,细致调查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当今房地产市场的司法需求,检视审判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全市法院妥善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统一指导,为高质量做好涉房类案件审判工作、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建设夯实基础。
*建携手“双联双促”,建立健全服务机制
为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推动机关*组织与服务对象*组织联合共建、联合服务,促进中心工作、促进队伍建设,徐州中院与相关商会*支部共同召开座谈会、共同上*课,并分别签订“结对共建”协议,由*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挂钩联系,普法送法到商会、民企,精准服务解决涉建筑业、房地产业民企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难题。通过*建引领,构建“亲”“清”新型法企关系及长效服务机制,坚持“清新简约、务本责实”作风导向,把握好“工作联系等距离、服务企业零距离、私人交往远距离”的分寸,严守纪律规矩和法律底线,为推动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注入法治源头活水,提升服务效能效果
建立走访制度,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增强企业经营风险防控能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法治源头活水。市中院*组副书记、副院长孙欣、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向东分别带领优秀*员干警赴商会及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并举办专题讲座。*员法官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订、履行等企业活动作了专题风险提示,并对企业代表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切中肯綮的解答。通过主动走访企业,发挥房地产和建设工程案件审判职能延伸作用,既有助于帮助企业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也有助于涉企纠纷化解,防范和减少社会矛盾。
司法引领行业规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涉房地产和建设工程纠纷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企业的切身利益,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是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就是最好的服务大局。市中院通过“抓*建、强队建、促审判”,不断提升建设工程案件和房地产案件审判工作能力,充分调研论证,系统梳理、提炼类案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做好涉房地产和建设工程案件审判工作,稳妥处理和依法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通过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庭审、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开庭、集中宣判和集中发布、向企业发送专题风险提示和司法建议等方式,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指引、评价功能,有力促进本地房地产和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徐州中院将进一步发挥好*建在服务和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房地产和建筑市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民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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