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第五条规定要求,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本目录中第四十四大类房地产业中房地产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除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余一律不做环评(包括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特此通告。
惠民县行*审批服务局
年1月14日